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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子擅自坐警车拍照,遭警察制止还撒娇卖萌?

法诠网官方发布于:2023-02-01 浏览量:661

1月31日,坐标广东东莞,一女子趁交警处理事故时擅自坐上巡逻摩托车进行自拍。交警发现后多次严词劝阻,但女子不仅不为所动,还不断对交警嬉皮笑脸、撒娇卖萌。

当天,该女子看到路边有停靠的警车与警用摩托车,而且提示执法中的警灯还在闪烁,女子觉得十分帅气,过去把手里的塑料袋挂在手刹上就直接坐上了摩托车,拿出手机开始拍照。巡警发现后严肃的劝告女子称:"你要搞清楚你的状况,警车不是你随便做的!"但是女子却插科打诨,对警察说:我爱你!就坐一下而已嘛!之类的话。在警察警告女子不要妨碍公务后,女子仍不为所动。经过三次反复的劝阻与警告,女子被采取了强制措施。

对于发生这样匪夷所思的事件,网友直呼无语,希望能严厉处置。也有不少网友表示警察太仁慈了,都没有喷辣椒水……

确实,不管从怎样的角度来看,发生这种事都是女子法律意识淡薄的表现。居然为了一己私欲就坐上了警车,而且经过劝阻还拒不服从,如此荒谬的事情哪怕有一点法律常识都做不出来。但对于具体的法律依据大家可能并不清楚,只是知道妨碍公务属于违法行为。

法诠网律师提醒大家:根据我国《 治安管理处罚法 》第五十条规定,"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行为的,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。"如果涉及暴力倾向,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七十七条,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。因此,妨碍公务属于违法行为,不要因为自身原因挑战执法人员的权威,得到劝阻后也应及时停止违法行为,以免遭受不必要的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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